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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森堡(Luxembourg) |
请注意:
1. 卢森堡在中国的使馆:北京大使馆
2. 中国地区的签证申请须到北京大使馆办理。
北京大使馆的地址:中国
北京市东城区内务部街21号 邮编:100600
电话:010-65135937
3. 签证时间:三周
4.使馆的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。
短期签证要求(90天以内)
长期签证要求(90天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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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解答
签证申请表
持申根签证者(只要签证上没有其它加注)有权前往所有"申根国家":挪威、瑞典、芬兰、丹麦、冰岛、德国、法国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意大利、奥地利、希腊。 长期签证要求(90天以内)
探亲签证
1. 三份白色申请表,每表贴一张照片,填表时可用英或法文填写,但据规定需用打字机填写,以确保清晰度。
2. 正本护照(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),登记后留下复印件。
3. 邀请信(写明逗留期限和目的)。
4. 承担旅行费用证明或邀请人的经济担保书。
5. 医疗保险证明。
6. 邀请人的护照(含居留许可)复印件(如邀请偿是卢森堡人)。
7. 申请人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出具的"亲属关系公证书",验明正本后,可给使馆留下复印本。
8. 不与父母同行的儿童,须交父母/监护人同意单独旅行声明(须到使馆在声明上亲笔签字,或经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)。
9. 雇主出具的关于未解雇、收入情况和准假的证明。
使馆可以要求提供额外材料,也有权要求提供经翻译的材料(留下护照复印件)。
使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,也有权请其在返回中国后再面谈。
此类申请须等二至三个月左右才能收到卢外交部答复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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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a Visa information,Visa Application Form and China Visa Invitation |